支持競爭法,需要理由嗎?

壹週刊 (壹擋專政 A010, 2012.5.24)
上星期,出席了一個競爭法論壇。身為論壇主辦者的自由黨方剛,劈頭便說競爭法事在必行。代表政府的黃灝玄,政圈中的朋友說,是一名能吏,也將競爭法說成是既定事實,這種洗腦式的宣傳伎倆,確是一絕。
自從06年,為反對「營商廿三條」,我寫過的文,出席過的場合,多到自己也數不清了。不過,見到自稱商界代表的政客,口頭上說反對,行動上配合,我也要問自己,為什麼還要堅持下去?既然如此,我問自己,為什麼不試試說服自己?所以,我想出了十一個支持競爭法的理由。你,支持競爭法,因為:
1. 競爭法,講到明是支持競爭,所以,要支持。2.
在完全競爭下,企業不可能賺錢。企業賺錢,就是代表競爭不完全,所以,只要企業有賺錢,就有必要訂立競爭法。3.
大陸政府可以用暴利稅向壟斷國企徵重稅,為什麼香港不可以用競爭法要賺錢的企業「跪玻璃」?大陸國企壟斷雖然是由中央制定的政策造成,香港何嘗不是有官商勾結?4.
政府堅持競爭法要豁免法定機構,也要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豁免任何人。我要信,這不是官商勾結。因為政府就算造成的壟斷,是公平,公正,公開和公義的。5.
政府說,獲豁免的機構,通常都沒有涉及經濟活動。既然如此,在豁免和不豁免之間,還是豁免好了。這種很強的邏輯,要學習。
6. 大財團最怕打官司,中小企一講到打官司就精神百倍,所以競爭法不會對中小企構成任何問題。7.
新加坡政府訂立了類似的競爭法之後,被告的雖然都是中小企業,但香港不應和新加坡比較。8.
雖然香港的市場是世界上競爭最激烈的一個,但是仍然需要訂立競爭法,因為許多國家都已經訂立了,例如鄰近的新加坡。9.
競委會將創造大量職位。社會有太多唸經濟學的人無所事事。與其讓他們在華爾街妙想天開什麼奇形怪狀的財經風險工具,倒不如請他們加入競委會,研究市場的競爭問題,例如:茶餐廳和珍珠奶茶檔,奶茶的價格交差彈性是什麼,價格變動可否將兩類奶茶,歸類為一個市場?又或者,應該將燒仙草和珍珠奶茶歸一類,港式奶茶和咖啡歸另一個市場?
10. 壟斷了大律師市場的香港大律師,自己不懂競爭法,立法之後,出於謙卑,歡迎,甚至要求,其他外國英式普通法地區更有經驗的大律師來港執業。11.
競爭法減少民間企業的生存空間,是好事。因為,小企業,人工低、福利少、工時長。減少民間企業的生存空間,對勞工有好處。對不起,我就說服不了自己。不過,任何政客要是想轉軚,上面的理由,隨便拿去用。上次最低工資草案條例二讀時,自由黨全體投票支持,但今天他們竟然可以厚着臉皮對我說,自由黨是反對最低工資。競爭法要是有人想轉軚,我不會覺得出奇。
李兆富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網誌: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

壹週刊 (壹擋專政 A010, 2012.5.24)

 

上星期,出席了一個競爭法論壇。身為論壇主辦者的自由黨方剛,劈頭便說競爭法事在必行。代表政府的黃灝玄,政圈中的朋友說,是一名能吏,也將競爭法說成是既定事實,這種洗腦式的宣傳伎倆,確是一絕。

自從06年,為反對「營商廿三條」,我寫過的文,出席過的場合,多到自己也數不清了。不過,見到自稱商界代表的政客,口頭上說反對,行動上配合,我也要問自己,為什麼還要堅持下去?既然如此,我問自己,為什麼不試試說服自己?所以,我想出了十一個支持競爭法的理由。你,支持競爭法,因為:

1. 競爭法,講到明是支持競爭,所以,要支持。

2.在完全競爭下,企業不可能賺錢。企業賺錢,就是代表競爭不完全,所以,只要企業有賺錢,就有必要訂立競爭法。

3.大陸政府可以用暴利稅向壟斷國企徵重稅,為什麼香港不可以用競爭法要賺錢的企業「跪玻璃」?大陸國企壟斷雖然是由中央制定的政策造成,香港何嘗不是有官商勾結?

4.政府堅持競爭法要豁免法定機構,也要讓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以豁免任何人。我要信,這不是官商勾結。因為政府就算造成的壟斷,是公平,公正,公開和公義的。

5.政府說,獲豁免的機構,通常都沒有涉及經濟活動。既然如此,在豁免和不豁免之間,還是豁免好了。這種很強的邏輯,要學習。

6. 大財團最怕打官司,中小企一講到打官司就精神百倍,所以競爭法不會對中小企構成任何問題。

7.新加坡政府訂立了類似的競爭法之後,被告的雖然都是中小企業,但香港不應和新加坡比較。

8.雖然香港的市場是世界上競爭最激烈的一個,但是仍然需要訂立競爭法,因為許多國家都已經訂立了,例如鄰近的新加坡。

9.競委會將創造大量職位。社會有太多唸經濟學的人無所事事。與其讓他們在華爾街妙想天開什麼奇形怪狀的財經風險工具,倒不如請他們加入競委會,研究市場的競爭問題,例如:茶餐廳和珍珠奶茶檔,奶茶的價格交差彈性是什麼,價格變動可否將兩類奶茶,歸類為一個市場?又或者,應該將燒仙草和珍珠奶茶歸一類,港式奶茶和咖啡歸另一個市場?

10. 壟斷了大律師市場的香港大律師,自己不懂競爭法,立法之後,出於謙卑,歡迎,甚至要求,其他外國英式普通法地區更有經驗的大律師來港執業。

11.競爭法減少民間企業的生存空間,是好事。因為,小企業,人工低、福利少、工時長。減少民間企業的生存空間,對勞工有好處。

對不起,我就說服不了自己。不過,任何政客要是想轉軚,上面的理由,隨便拿去用。上次最低工資草案條例二讀時,自由黨全體投票支持,但今天他們竟然可以厚着臉皮對我說,自由黨是反對最低工資。競爭法要是有人想轉軚,我不會覺得出奇。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網誌: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

Facebook Comments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