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下的電費

香港商報 (智庫爭鳴 A04, 2013.12.02)

 

早前,各大報章都大字標題:「政府投降,兩電繼續賺到盡」。內文就指,雖然時值兩電電費中期檢討,但因政府跟兩電續約時言明,倘若要更改合約,就必須得雙方同意,所以兩電可以繼續企硬,把回報上限設於9.99%,而政府或市民都無力反對。
利潤管制實為利潤保證
現時最多人痛恨的,是一個所謂的「利潤管制協議」。協議雖名為「利潤管制」,其實卻是個利潤保證協議。它容許電力公司賺取相當於它資產值某個百分比的利益。既然是一個固定的百分比,就當然是一個保證利潤的協議,因為要是電力公司賺不足這個百分比,它也可以無限量加電費來彌補。而政府及不少環保團體經常提倡要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其實電力公司也樂意之極。因為要減排,就要買含碳量較低的燃料如天然氣,但更好的燃料自然更昂貴,買下更貴的燃料,就會令電力公司的資產值上升,屆時又可以加電費,無形中把上升的開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不過讀者要小心,要把矛頭對向真正的幕後黑手。因為由始至終,都是政府堅持只發兩個電力牌照,才會導致今日兩電壟斷的局面。兩電加價,主要都是要向股東負責。畢竟大家都會明白,香港的核心價值,正如黃子華所講,都是「搵食啫,犯法啊?」既然他們跟大部分市民一樣,目的不過是求財,我們也不應該針對他們。正如耶穌所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反而讀者宜緊記,造成這個局面的,正正是政府對本地電力市場的干預,才會有今日的惡果。由政府主動干預市場而造成的壟斷,相信讀者比我更清楚,單單看早前滿城風雨的電視發牌,就知道市民為反對政府造成壟斷所出的力,絕不會比本會少。
不遺餘力反壟斷
筆者也是升斗市民,要為兩餐憂心,主觀上也希望電費可以盡量減少。所以筆者對電力市場的看法,跟電視市場相類似,主張開放市場,讓市民有更多選擇。結果能否讓電費下調,筆者不是黃大仙,也沒有水晶球,所以也沒有確切的答案,不過起碼開放市場,讓更多競爭者進入,那麼就算電費不變,大眾也可以選擇服務質素更好的一個。
不過,我們這種希望電費下調的主觀願望,卻絕不代表我們可以要求政府或兩電,可以無視當初簽下的合約,隨便把電費舞高弄低。因為就算現在百般不情願,當初卻是政府「依據市民的訴求」,跟電力公司簽訂現時的合同。沒錯,這種合同在簽訂的時候的確能為市民節省電費,但時移勢易,我們也應服從合約精神,接受加電費這事實。
這種合約精神,正正是我們能夠讓別人信服的根基,亦是我們跟深圳河以北地區的最大分別。不過話說回頭,人家正一步步地,嘗試讓別人相信他們會開始根據合約做生意;但相反,我們正一步步地,開始背棄這種精神,這是多麼的諷刺!
筆者討厭加電費,但更討厭政府造成的壟斷,借政策的力量,偏袒某部分利益團體,這是我最不願見到的。但同時我們亦應緊記,就算我們再討厭政府或者加電費,我們也應尊重遊戲規則,否則的話,我們會是自甘墮落,讓其他城市追過。
獅子山學會助理政策研究員
羅繼堯

早前,各大報章都大字標題:「政府投降,兩電繼續賺到盡」。內文就指,雖然時值兩電電費中期檢討,但因政府跟兩電續約時言明,倘若要更改合約,就必須得雙方同意,所以兩電可以繼續企硬,把回報上限設於9.99%,而政府或市民都無力反對。

利潤管制實為利潤保證

現時最多人痛恨的,是一個所謂的「利潤管制協議」。協議雖名為「利潤管制」,其實卻是個利潤保證協議。它容許電力公司賺取相當於它資產值某個百分比的利益。既然是一個固定的百分比,就當然是一個保證利潤的協議,因為要是電力公司賺不足這個百分比,它也可以無限量加電費來彌補。而政府及不少環保團體經常提倡要減少排放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其實電力公司也樂意之極。因為要減排,就要買含碳量較低的燃料如天然氣,但更好的燃料自然更昂貴,買下更貴的燃料,就會令電力公司的資產值上升,屆時又可以加電費,無形中把上升的開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不過讀者要小心,要把矛頭對向真正的幕後黑手。因為由始至終,都是政府堅持只發兩個電力牌照,才會導致今日兩電壟斷的局面。兩電加價,主要都是要向股東負責。畢竟大家都會明白,香港的核心價值,正如黃子華所講,都是「搵食啫,犯法啊?」既然他們跟大部分市民一樣,目的不過是求財,我們也不應該針對他們。正如耶穌所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反而讀者宜緊記,造成這個局面的,正正是政府對本地電力市場的干預,才會有今日的惡果。由政府主動干預市場而造成的壟斷,相信讀者比我更清楚,單單看早前滿城風雨的電視發牌,就知道市民為反對政府造成壟斷所出的力,絕不會比本會少。

 

不遺餘力反壟斷

筆者也是升斗市民,要為兩餐憂心,主觀上也希望電費可以盡量減少。所以筆者對電力市場的看法,跟電視市場相類似,主張開放市場,讓市民有更多選擇。結果能否讓電費下調,筆者不是黃大仙,也沒有水晶球,所以也沒有確切的答案,不過起碼開放市場,讓更多競爭者進入,那麼就算電費不變,大眾也可以選擇服務質素更好的一個。

不過,我們這種希望電費下調的主觀願望,卻絕不代表我們可以要求政府或兩電,可以無視當初簽下的合約,隨便把電費舞高弄低。因為就算現在百般不情願,當初卻是政府「依據市民的訴求」,跟電力公司簽訂現時的合同。沒錯,這種合同在簽訂的時候的確能為市民節省電費,但時移勢易,我們也應服從合約精神,接受加電費這事實。

這種合約精神,正正是我們能夠讓別人信服的根基,亦是我們跟深圳河以北地區的最大分別。不過話說回頭,人家正一步步地,嘗試讓別人相信他們會開始根據合約做生意;但相反,我們正一步步地,開始背棄這種精神,這是多麼的諷刺!
筆者討厭加電費,但更討厭政府造成的壟斷,借政策的力量,偏袒某部分利益團體,這是我最不願見到的。但同時我們亦應緊記,就算我們再討厭政府或者加電費,我們也應尊重遊戲規則,否則的話,我們會是自甘墮落,讓其他城市追過。

 

獅子山學會助理政策研究員

羅繼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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