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豈可隨意 向市民施暴?

成報 (2014.10.08, A12, 簡政便民)

暴力固然不能解決問題,否則法律就不會取締武力行為。然而,部分當權者卻愛將武力收歸國有,壟斷使用武力的權利。9月28日,警方施放催淚彈、長槍,驅散聚集在金鐘及中環的和平示威者,大部分香港人對政府的暴力手法震驚,不肯相信當權者會用武力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人士;不肯相信政府會以用公帑購買的武器,掉轉槍頭攻擊市民;不肯相信有警察用警棍亂棍傷害市民。

以武力恫嚇抗議的人民,無法令人接受和信服,甚至會增加暴力的可能。而在暴力鎮壓下,受傷的又豈止在場的示威人士?過去一周,事實已證明了,87枚催淚彈,威力強大,但不僅沒有驅散示威者,卻粉碎了政府與市民之間的信任,整個社會受到的恐懼和傷痛,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才能修補。

香港警察從殖民時代已壟斷了武力,但不等如可以由長官隨意運用。香港警隊一年要花155億元公帑,他們擁有全球最精良裝備,多年來,尚算專業處理公眾示威遊行等抗議活動。然而,今次的暴力鎮壓,將警民關係陷入冰點,造成警察與市民之間的矛盾與對立,傷害及影響之大,無從估計,到底要如何補救?將來警察執法能力,以至對警隊形象的破壞,最高決策人如何承擔責任?

民主制度其中一個最大作用,是人人均可以用文明的方式,去爭取其心目中理想的生活方式,同時避免暴力發生,人民可以不用流血的方式,去令當權者反思、甚至更換政權、為社會帶來改變。社會人士以和平手法爭取民主,但政府以武力回應,意味香港的核心價值在梁振英政府手上正慢慢瓦解?

政府施以暴力後,只見有更多人自發上街,甚至佔領旺角、銅鑼灣等多個地區,說明了香港社會反暴力的道德力量是如斯強大,政府要面對和回應市民,而非一次又一次呼籲民眾撤退。

校長們因為擔心學生和市民安全,紛紛走入人群中勸撤,保護大家人身安全,令人感動。然而,政府沒有回應示威者訴求,反而三番四次用「清場」相脅,令一般市民錯覺:「已經給你多次警告和機會,仍然不撤而招致暴力清場、發生流血場面,就是堅持不撤退的人的錯」,而不是反問:為何政府堅持用武力清場?官員為何不與人民會面?為何半步不讓?

政府的力量,來自人民,如果失去市民的信任,這個政府還剩下甚麼?

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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