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爭取改革強迫金可置業

35

信報財經新聞(獅子山學會)

最近讓筆者最興奮的新聞是強積金新任主席黃友嘉接受訪問,稱研究以強積金作首期買樓。這是筆者和獅子山學會一直倡議的強積金改革建議,雖然會內有成員一直堅持徹底取消強積金,但如果強積金可以做首期買樓,可說是能夠「袋住先」的暫時方案。

強積金,實際應是強迫金。積,應該是自願,應該有不同方法,為什麼不可買金買銀,為什麼不可月供港交所?美國退休保障制度就容許供款人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更改購買股票的選項,無論是看重蘋果電腦還是特拉斯電動汽車,供款人都可以輕易更改選擇,而且行政費與買賣股票相若。

醫生難判斷病人壽命

記得筆者在多年前於舊立法會大樓發表對強積金改革的建議中,就將一位未夠60歲的糖尿病末期病人的故事告訴大眾,他當時向筆者求助,醫生已判斷他時日無多,故欲提取強積金與妻子共度最後時光,可惜他直到離世也被拒絕,最後筆者只好協助他的妻子,向積金局以遺產方式討回供款。

查實現行制度是迫,迫僱主將原來是薪金的5%轉作供款,連同僱員迫供,根本是要打工仔九折出糧。根據香港政府統計處的數據,2014年20到60歲死去的人就有4972人,相信這些遇上不幸的供款人,永遠無法享受強迫金制度所說的安老目標。

那麼,將於8月實行的臨終一年前,病人取回迫金,又能否解決問題呢?

首先,有醫生已明言很難書面判斷病人只有一年命,因醫生倘判斷錯誤,病人久活,醫生可能面對專業判斷錯誤的醫療官司。其次,大部分重病的惡化時間都不同,即使被確診某病,亦難以判斷實際壽命,而患病被判斷行將就木後卻康復如初的例子卻很多。最後,患重病人的精神和生理狀況,未必可以應付積金局繁複的行政程序。

故此,筆者可以預言8月新政受惠的人少之又少,形式多於實際。如果當局真心相信病人有權以自己的財產去治病,就應如新加坡般由始至終容許隨時以供款治病。

自己的錢自己話事,與解放黑奴和爭取普選同樣神聖高尚,可惜香港政客樂見強積金,還有人倡議擴大,要政府接管。誠如美國前總統列根所問,究竟政府是問題的根源還是解決方法?

年輕人難儲買樓首期

現在政府面對年輕人難上樓的問題,不少學者和研究也忽略了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在2000年開始實行, 正是80後和90後進入職業市場的日子,他們在年青時候就要九折出糧,僅有積蓄也被強制凍結,這就難怪他們儲蓄首期是難上加難。

根據香港強積金計劃統計,至2015年3月31日,強積金的總淨資產為5948.47億元,人均存有超過20萬元在強迫金。以一對中上收入的年輕夫婦為例,強迫金凍結了他們50到60萬元資產,正是上車盤的首期所需。所以,新主席應將強迫金解放買樓放在首要事項,盡快落實。

而另一項筆者建議的改革,是容許強迫金作銀行港幣定期存款。強積金資產當中17%投資於存款及現金產品,過去5年每年平均回報率僅0.1%,跑輸通脹。如果銀行視強迫金為大額定期存款,就算這幾年低利息日子,也會有0.8到0.9%利率回報,即是比現有制度多九倍回報,而且同樣穩定低風險。更加重要的是,銀行定期存款沒有行政費,現時強迫金保本產品扣除行政費等於蝕本。

行政費高、回報少、透明度低、效率差,已不再是現在強積金的幣病,當制度滾存金額愈大,既得利益者妨礙改革的力量會愈大,但被凍結資產的打工仔反抗也會愈大,強迫金將是香港未來重要的政治角力課題。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傑

Facebook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