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科局準備對抗貿易戰了嗎?

信報/2018-07-14/白仲祺(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有人說政府與黑社會的分別,只是大小。的確,在今天世界貿易戰下,每節談判透過每篇twitter進行。每個普通小市民,因為跟着哪一個「字頭」,隨時連基本搵食都成問題。這時,就算我們這些支持政府積極不干預的人,都明白為何一些政府為了改變現狀,不能繼續看到對手踩上心口也不反應。

可是,照我對黑社會的有限知識,如果一個犯罪組織管理一個地頭,當有其他組織踩過界,組織理應即時作出反抗。可是,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不難看到美國FTCA和其他各國金融監管法例影響銀行運作;歐盟GDPR等法例干擾大大小小的生意。這些不斷增加的法例,令香港、祖國內政逐漸被外國干預,亦令法治變成體無完膚。

外國法例侵害香港法治
生意人目標清晰,就是求財。可是以上法例讓本港本土生意隨時犯上了外國法例,面臨嚴重後果。遇上這種模糊不清的環境,誰能計算為了逃避風險而損失的機會有幾多?請問,香港政府對於阻止這種侵害香港法治的外國勢力,如何作出抵抗?

現在香港創科已經不止再問「Uber幾時才會合法?」這是本土內政問題。而是,萬一有人在香港成功創科,衝出國際,但原來犯上了外國法律,香港政府究竟怎能保護他們?答案,相信官員自己都不敢想像。

最近出席一個有關智慧城市的論壇,其中發言者有創科局副局長鍾偉強。他簡介創科局最近工作時,談到自己到外國訪問,原來香港除了香港小姐有親善大使,創科局也有此重任。除了吳克儉式的外遊之外,鍾先生當然還提起創科局那億億聲的基金,用作什麼用途。

之前文章都提過,香港特區政府歷史上最受歡迎的官員,對不起,是前官員,曾俊華,最近發言指政府根本無帶領創科的能力。創科最需要亦不是政府派錢,而是解決法例上的阻撓。看看今日政府偉大的創科政策下,科技園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科技園本身就是一個篩選工具,讓合乎資格的公司以極低租金租用土地。每逢看到這種將公共資產分配的機制,我就立即想起學會的孫柏文,經常舉例,說他認為最有效分配公共資源的方法,每年已經進行。而這就是農曆新年年宵攤位拍賣制度。以價高者得,令投地人士確保自己對該土地有最高的經濟需要。

政府官員自斷高度自治
可是,政府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科技園根本就是一個地產項目。如果住屋分私樓、居屋、公屋,那麼商用或工業用地,同樣有分私樓或政府樓,科技園的功用與房委會重疊。

很多改變世界的企業都是在創辦人家裏的車房開始:蘋果、Google、Amazon。可是,在香港,創科的第一步,就好像18歲剛進大學的後生仔立即遞表申請公屋一樣,尋找政府派錢或資助成為成功的捷徑。

今天貿易戰已經不止限於實物,透過以上的國際法例,隨時影響任何在互聯網上生存的企業,或者被金融法例監管的機構。香港特區政府的高官卻依然繼續以舊有利益輸送,以為就可以任務完成。末代港督彭定康預言香港官員自行斷送高度自治,又再被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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