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便宜何須使頸?

東周刊 (靈點一巴先, 2012.12.18)

 

周日,工會頭子在旺角行人專用區搞擂台,辯論關於最高工時立法。台上,除了工會頭子和我,還有一位喜愛把殺人犯的肖像掛在身上的長髮政客在場(另加兩位面目模糊的政客和「學者」,字數所限,從略)。說哲古華拉是殺人犯,一點不為過。有興趣的讀者,不妨上網搜尋,有多少小孩和成年人給哲古華拉親手或下令處決。

跟工會頭子和長髮政客辯論勞工議題,不是第一次。不過無論辯題是甚麼,很容易會說到最低工資,他們便會說:「看,香港有最低工資後,失業率還要下跌;明顯的,最低工資促進就業,對經濟有利。」

究竟是最低工資令香港的失業率下跌?還是基於香港已成為大陸的「送禮中心」,金表豪宅出口強勁,縱使有最低工資的傷害,經濟仍能保持強勁增長,促進就業?這一類簡單的因果關係,我相信,只要有一定的經濟常識,讀者必能自行解答,多講無謂。

有人問:「無論是最低工資、最高工時,或全民派錢計劃,對市民就一點好處都沒有?」

好處一定有,例如,工作不用再勤力盡責,只要工會聲大,就有人工加;既然老來一定有政府派錢,年輕時又何須儲蓄?只要年輕時「人為地」失業,拿到公屋後,當一個看更,人工過萬,生活隨時更勝大學生,那讀書來幹嗎?

自動加薪、有錢派、不用讀書,對很多人來說,當然是好處,而且是即時的。問題是,有何代價?

四十年前,美國史丹福大學心理系做了一個實驗,找來一群四至六歲的小孩,逐一帶到一個房間,裏面沒有甚麼,以免小孩分心。實驗員先給他一塊棉花糖,然後跟他說,只要在十五分鐘之內,能抵受糖果的誘惑,不吃掉那塊棉花糖,實驗員就會給他多一塊作獎勵。

結果,有一小撮小孩,實驗員一離開,就把棉花糖吃掉。其餘的小孩,都某程度嘗試抵禦引誘,不過最後,只有少於三分之一的小孩,能堅忍在十五分鐘之內不把棉花糖吃掉,獲得獎勵。其餘的,有的流着口水、有的把自己的眼蒙住、有的忍得蹦蹦跳,不過都熬不住引誘,在限時內把棉花糖吃掉。研究結果顯示,能忍受短期犧牲而獲得長遠利益的三分之一小孩,他們長大後的成就較「即時享樂」的孩子要高。

道理非常明顯,香港的傳統制度,是鼓勵人民犧牲短期的享樂,以換取長遠的利益。事實上,依這個制度,香港的上一代累積了豐厚的財富,我們這一代才有現在的富裕生活。我們有兩個選擇,一是秉承傳統;二是仿效上述實驗的一些孩子,看見上一代留下的「糖果」,流着口水,誓要吃盡為止,甚至連未來都透支了,把債務留到下一代,如歐美一樣。

工會頭子就親口說過:「咁歐洲人起碼都幸福咗幾廿年吖。」先享受,後人埋單,政客爭取的,都向這一方向進發。香港的下一代,實在要好自為之。

 

輯錄自      486期 Boo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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