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一服務費應否由政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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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獅子山學會)

香港人上酒樓食肆吃飯,賬單上總有一項加一服務費,這種香港飲食業的慣常做法,在其他城市並不多見。在海外食肆,大多是由顧客自由提供貼士,金額多寡視乎顧客對食肆服務和食物的滿意程度,悉隨尊便,並無劃一標準。

筆者並沒有考究香港這種劃一加一的收費文化源於何時何因,但相信如果有人倡議這種加一文化訂為明文法例,由政府立法強制全港食肆執行,相信大部分香港市民都會認為是荒謬的建議。

政府介入後果嚴重

消費者決定一項服務或商品的價格是否合理,有極之複雜的考慮因素,包括自己的需要、服務提供者的吸引力,以及社會氣氛等等,無論是飲茶食飯,還是買衫睇戲,如果由政府介入收費水平,或設立各種各類的附加費,都是對消費者的不信任,也會引發很多無法設想的後果。

2003年設立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就是很好的例子,足以證明政府介入價格的後果嚴重。當年航空公司向民航處申請,向乘客徵收燃油附加費,原意是在燃油價格出現波動時,讓航空公司收回部分額外經營成本。

航空公司是民營機構,收入多少不應由政府干預,早幾年不是有經營香港往倫敦的廉航公司甘泉航空結業,也未見有政府說出手挽救?可見航空業並非公共事業,政府沒有介入的需要。

不過十多年來,無論油價高低,民航處從沒就撤銷燃油稅設立時間表。燃油稅始於2003年經濟低迷之時,聲稱協助航空公司度過低谷。如今機管局推銷三跑,不是說機場飽和嗎?香港國際機場貨運量去年增加5.9%,成為2014年全球機場客貨運量排名第一,客運量亦排名世界第十。照理航空公司生意興隆,而且油價大跌,又豈有保留燃油稅之理?

內地各家航空公司已於今年2月5日停止徵收燃油附加費,但本港民航處卻批准4月1日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上調15%,做法荒謬。

政府製造合謀定價

消委會早前批評本地油公司疑似「合謀定價」,零售油價與國際油價不接軌。查實「合謀定價」大都由政府製造出來,例如民航處批核的飛機燃油附加稅,不論大小規模的航空公司,竟巧合地批准一致的稅金。

根據民航處向107動力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十年審批的接近6000份申請中,僅約有300份獲批准徵收燃油附加費的水平低於其原先所申請的水平。換句話說,民航處對航空公司提出的燃油附加費金額,幾乎是照單全收。

究竟民航處採取什麼標準去稽核這些燃油附加稅?如果以當年的理由是要考慮各間航空公司的經營狀況,又為什麼巨型航空公司和微型廉航都收取同一樣水平?我們嘗試要求相關部門和政策局披露更多數據,以及公開批核會議讓公眾監察,可惜都不得要領。

一旦干預永不撤銷

民航處批准各家航空公司徵收的燃油附加費金額是劃一(分長短途)收費,導致出現不同航程但徵收相同費用的情況,例如香港往東京的機票與香港與廈門的機票,均徵收相同附加費,凸顯燃油附加費未能反映實際使用的油量。

再者,我們嘗試於各大小航空公司的網站訂購前往不同地區的機票,結果發現在不少航空公司的亞洲區機票價格,竟然和附加稅的收費相若,最接近的例子燃油稅就佔了機票的五成。

燃油附加稅引發的疑似「合謀定價」,水平和航空公司的經營狀況脫軌,油價大跌也從不考慮撤銷,種種問題都是反映政府不必要干預市場價格的後果。

政府干預的最大問題是,干預一旦開始,就永不撤銷,燃油附加稅無論怎樣荒誕下去,相信仍會存在於我們購買的機票賬單上。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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