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難王孫

晴報/2019-03-12/王弼(獅子山學會董事)

一次和一位家人都擁有加拿大國籍的大叔辯論,他說︰「我已經沒有加拿大護照!」我說︰「我信你現在沒有加拿大護照。不過,你的護照是否只是過了期,未換新證件,還是你已經申請放棄你的加拿大國籍,並獲加拿大政府接受,請你說清楚。」他的回覆是︰「我沒有加拿大護照!」

大叔重申他沒有加拿大護照,理由是他想告訴別人,他很愛中國。有趣的是,當年他一家入籍加拿大,必須向英女皇宣誓效忠,宣誓的一刻,大叔的心裏究竟愛中國,抑或愛英女皇,以後又為甚麼移情別戀,還是大叔發誓當食生菜,就不得而知了。

「我沒有外國護照」另一個誤導人的盲點,是利用普遍人弄不清「國籍」和「旅行證件」的分別。一個有某國國籍的人,他未必擁有該國的旅遊證件。許多美國公民,因為一生都沒需要出國,也就沒申請美國護照,他們卻是貨真價實的美國公民。簡單說,公民未必有護照,有護照的應該是簽發國的公民。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許多香港人擁有BNO,他們是否英國公民呢?嚴格上,他們應是聯合王國的某一種公民,因為持有BNO者,在特定情況下,也有投票權,不過這種公民卻沒有聯合王國的居留權,情況非常獨特。我嘗試把事情簡化,對於港人而言,一個沒有居留權的BNO,就是一本旅遊證件而已。旅遊證件擁有人一定比公民身份差嗎?不一定,至少我看到的是,英國政府有權向英國公民徵稅,對連居留權也沒有的BNO持有人,就不能作甚麼吧?

世界上,也有一些只持有旅遊證件而沒有國籍的人,著名的有奧匈帝國最後一位皇太子奧圖。奧匈帝國於一戰後滅亡,奧圖38年的流亡生活中,多年來都是無國籍人士,也沒有任何護照,直到二戰後,才獲馬爾他和摩納哥兩國簽發護照,他卻並非兩國的公民。在這事上,持BNO的港人,和這位落難王孫有點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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