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自決正確學券更勝一籌

黃健明 – 獅子山學會經濟研究員 (信報 ~ 經濟.企管 P.33 , 02.25.2008)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在上周會見傳媒時表示,政府正在考慮日後由學校自行決定教學語言,甚至可以分科、分級、分班使用不同教學語言,教育局則主要負責監察學校的實際情況與公布相符。

母語教學政策源於政府在九七年發表的《中學教學語言指引》,以學生能力、教師能力和支援措施等因素,強行限制部分中學所能選擇的教學語言,中學因而劃分為只能使用母語教學的中文中學和可以使用英語教學的英文中學。如此安排,猶如政府按照中央「專家」對社會各人專長、各地區環境的「評估」,為各人指派工作、在不同地區設立龍頭行業的計劃經濟。在龐大的訊息費用下,計劃經濟終必失敗,這個已經不幸地在中國「驗證」過了。

 

母語教學是「計劃教育」

母語教學的本質是「計劃教育」,所以母語教學政策的失敗,並非在於所選語言之優劣,而是在於中央計劃的缺失。政府現在考慮的做法,是把教學語言由中央規劃改由學校主導,實較只是改變「計劃」的內容(即如推行英語教學或降低英語教學的資格),更能解決對學生教學語言需要訊息不足的問題。相對而言,容許學校選擇單一或多種教學語言較容許學校選擇某種教學語言(即英文中學或中文中學)更為重要,因為容許學校可以分科、分級、分班使用不同教學語言,無疑更能增加學校使用教學語言的彈性—而彈性乃社會增值之源。

應由市場提供答案

學校使用教學語言的彈性重要,因為使用教學語言的各種可能性,往往非中央計劃部門所能設想。升讀大學比率甚高的培正中學,雖然初中班級以母語授課,但同時運用現行規定容許的靈活性,在部分科目使用英文教科書和英文試題。即使政府推行校本自決教學語言,該校並不打算隨波逐流的使用英語授課,而是在擴大使用英文教科書和英文試題的科目的情況下,仍然堅持母語授課。如「英文書、英文試卷、中文教學」般,授課語言與參考資料語文分家的教學方式,雖然可能有人視之為「掛羊頭賣狗肉」,但是也許確實有助學生在較為容易理解教師授課內容的同時,亦能增加接觸英文的機會。只要學校如實公布教學模式的資料,實在難以理解學校、家長和學生因何不能作出如此選擇。

政府推行校本自決教學語言絕對是正確一步,只是更多關於教學方式和管理的限制也是不應忽略;政府既然容許學校自決教學語言,對於學校自決小班教學,甚至同樣分科、分級、分班採用小班教學又有何反對之理?

學校自決教學語言,針對的是減輕政府中央計劃對家長學生需要的沉重訊息成本,開放學校對教學方式的選擇只能解決問題的一半;在家長學生欠缺選擇的情況下,即使完全校本自決也無補於事。因此,學券制顯然較政府對各種教學政策「頭痛醫頭」更勝一籌。學券直接資助學生、給予學生選擇學校的權力,學校因而必須面對家長學生的需要,教學語言、小班教學等等各種教學問題將會直接由學校、家長和學生組成的市場提供答案。在市場主導的學券制下,難以出現如母語教學般影響全面、歷時甚久,但是卻與家長學生需要背道而馳的教學政策。

孫明揚局長以摩西過紅海比喻教學語言政策的改革,其實政府從一刀切的母語教學政策轉變為學校自決教學語言,只如埃及法老王釋放以色列人,離開家長學生能夠自由選擇之地,尚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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