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加坡看競爭法

信報 (專家之言 B15, 2011.11.16)

 

「為何你沒有出席那個競爭法的研討會?香港不是正進行競爭法立法審議嗎?」同學B 問我。
沒想到B 對香港發生的事還算了解。但老實說, 雖然叫研討會(Seminar),不難想像最互動的都不過是Q&A 環節,不知有何討論可言,學校請來的還是新加坡競爭委員會(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Singapore)的代表,這跟在街市買橙,問老闆到底甜唔甜的道理一樣:「唔使估都知佢會講乜。」與其去呆坐兩個小時,不如安座家中聽歌上網。
同學B 對競爭法有興趣,追問獅子山學會對競爭法的看法。
「其實道理好簡單,如果你相信競爭法可以保障消費者利益,可以找一個有競爭法,一個無競爭法,而兩個經濟結構相類似的地方,稍作比較就一清二楚。」難得香港、新加坡正是極好例子。就簡單地比較兩個地區電訊服務收費。香港Smarto ne Vodafone、新加坡SingTel 所提供的最平iPhone4S 「0 機價」月費計劃作比較,結果無論是數據用量、分鐘都是香港較多,而且比SingTel 平三成有多。稍作簡單比較,競爭法到底幾有用就已經一清二楚,高下立見。
壟斷由政府造成
閣下如果不服,新加坡三間電訊商為SingTel、M1、Starhub,歡迎閣下上網逐一比較。再看新加坡三間電訊商所提供的月費計劃,基本上一式一樣,價格差距最多不過7 坡元。
相反,香港3 HK 同Smartone Vodafone,雖然月費一樣,但3 HK 卻提供另外兩個月費計劃選擇。到底係香港選擇多,還是新加坡選擇多?
行文至此,相信有人會反駁香港另類收費多,但你又知新加坡少?又或者講香港有電訊條例監管競爭,所以不能因此否定競爭法。不過,難道電訊條例是香港特產?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Authority of Singapore )的有關條例、指引一定唔會少過你,可以上網查閱,跟香港的電訊條例逐點比較。
無可否認,世上存在壟斷,但壟斷的根本是政府造成。
當年香港政府開放電訊業,市場百花齊放,才是真正的促進競爭。新加坡立競爭法,卻只容三間電訊商於市場,根本不知競爭為何物,還自吹自擂說競爭法如何促進市場競爭,豈料13 宗訴訟之中,11 宗的被告皆為中小企,係打大老虎還是保護大老虎條例?又話要調查航空公司合謀定價,最後又認為有關行為對整體經濟有利,take it easy。
當然當然,知唔知星航的最大股東係邊位?競爭?係咪破壞國家繁榮安定先?
所以話競爭法保障消費者?打破壟斷?提供更多選擇?減低收費?事實擺在眼前,睜開雙眼睇清楚就知全部都係假話。
不過,假話講得多都總有人信,正如擁有49 間分店的阿信屋,即使老闆身為上市公司主席都一樣可以成為弱勢社群,仲可以話用擴充分店至60 間的策略,以彌補「無可樂賣」的損失!如此人物是弱勢社群,難怪社聯可以表示香港有貧窮人口110 萬而仍有黃洪和應。
財經專欄作家利世民講得好,廢青的一大特點係「賴得就賴」:升唔到職是老闆針對,買唔到樓是地產霸權,百佳收供應商上架費是迫於無奈。係囉,點解要賣給百佳?無公屋、無綜援的我都係迫於無奈打份工,點解社會咁唔公義?
「學者」教做生意?
還好,絕大部分香港人尚算理性、正常;不似那班在豐露營的傻仔,非要全香港的公司倒閉、全世界一起折墮才開心。還說要喚醒世人對資本主資的醒覺,唔需要知資本主資有幾好,都知道聽你講會連飯都無得食。醒未?
更可憐的,是有一班未做過生意,甚至可能連工都未打過的「學者」,拿住個model,再大叫兩聲marketfailure、Information asymmetries,就口口聲聲話要教人做生意,但連點解股票有bid price、askprice 都未知。可悲嗎?
未算可悲,再看見最大聲話需要競爭法的,竟然是一班活在保護主義、無競爭的情況下官司錢袋袋平安的大狀。為公義定為生意?競爭法有什麼好處真係唔知,但最發個位一定係你!
廢青主義、知識赤貧、加上赤裸裸而且不知廉恥的利益輸送。有無後悔97 前忘記申請英國護照?
獅子山學會助理研究員祝越山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為何你沒有出席那個競爭法的研討會?香港不是正進行競爭法立法審議嗎?」同學B 問我。

沒想到B 對香港發生的事還算了解。但老實說, 雖然叫研討會(Seminar),不難想像最互動的都不過是Q&A 環節,不知有何討論可言,學校請來的還是新加坡競爭委員會(Competition Commission ofSingapore)的代表,這跟在街市買橙,問老闆到底甜唔甜的道理一樣:「唔使估都知佢會講乜。」與其去呆坐兩個小時,不如安座家中聽歌上網。

 

同學B 對競爭法有興趣,追問獅子山學會對競爭法的看法。

「其實道理好簡單,如果你相信競爭法可以保障消費者利益,可以找一個有競爭法,一個無競爭法,而兩個經濟結構相類似的地方,稍作比較就一清二楚。」難得香港、新加坡正是極好例子。就簡單地比較兩個地區電訊服務收費。香港Smarto ne Vodafone、新加坡SingTel 所提供的最平iPhone4S 「0 機價」月費計劃作比較,結果無論是數據用量、分鐘都是香港較多,而且比SingTel 平三成有多。稍作簡單比較,競爭法到底幾有用就已經一清二楚,高下立見。

壟斷由政府造成

閣下如果不服,新加坡三間電訊商為SingTel、M1、Starhub,歡迎閣下上網逐一比較。再看新加坡三間電訊商所提供的月費計劃,基本上一式一樣,價格差距最多不過7 坡元。

相反,香港3 HK 同Smartone Vodafone,雖然月費一樣,但3 HK 卻提供另外兩個月費計劃選擇。到底係香港選擇多,還是新加坡選擇多?

行文至此,相信有人會反駁香港另類收費多,但你又知新加坡少?又或者講香港有電訊條例監管競爭,所以不能因此否定競爭法。不過,難道電訊條例是香港特產?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Authority of Singapore )的有關條例、指引一定唔會少過你,可以上網查閱,跟香港的電訊條例逐點比較。

無可否認,世上存在壟斷,但壟斷的根本是政府造成。

當年香港政府開放電訊業,市場百花齊放,才是真正的促進競爭。新加坡立競爭法,卻只容三間電訊商於市場,根本不知競爭為何物,還自吹自擂說競爭法如何促進市場競爭,豈料13 宗訴訟之中,11 宗的被告皆為中小企,係打大老虎還是保護大老虎條例?又話要調查航空公司合謀定價,最後又認為有關行為對整體經濟有利,take it easy。

當然當然,知唔知星航的最大股東係邊位?競爭?係咪破壞國家繁榮安定先?

所以話競爭法保障消費者?打破壟斷?提供更多選擇?減低收費?事實擺在眼前,睜開雙眼睇清楚就知全部都係假話。

不過,假話講得多都總有人信,正如擁有49 間分店的阿信屋,即使老闆身為上市公司主席都一樣可以成為弱勢社群,仲可以話用擴充分店至60 間的策略,以彌補「無可樂賣」的損失!如此人物是弱勢社群,難怪社聯可以表示香港有貧窮人口110 萬而仍有黃洪和應。

財經專欄作家利世民講得好,廢青的一大特點係「賴得就賴」:升唔到職是老闆針對,買唔到樓是地產霸權,百佳收供應商上架費是迫於無奈。係囉,點解要賣給百佳?無公屋、無綜援的我都係迫於無奈打份工,點解社會咁唔公義?

「學者」教做生意?

還好,絕大部分香港人尚算理性、正常;不似那班在滙豐露營的傻仔,非要全香港的公司倒閉、全世界一起折墮才開心。還說要喚醒世人對資本主資的醒覺,唔需要知資本主資有幾好,都知道聽你講會連飯都無得食。瞓醒未?

更可憐的,是有一班未做過生意,甚至可能連工都未打過的「學者」,拿住個model,再大叫兩聲marketfailure、Information asymmetries,就口口聲聲話要教人做生意,但連點解股票有bid price、askprice 都未知。可悲嗎?

未算可悲,再看見最大聲話需要競爭法的,竟然是一班活在保護主義、無競爭的情況下官司錢袋袋平安的大狀。為公義定為生意?競爭法有什麼好處真係唔知,但最發個位一定係你!
廢青主義、知識赤貧、加上赤裸裸而且不知廉恥的利益輸送。有無後悔97 前忘記申請英國護照?

獅子山學會助理研究員祝越山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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