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變鬥委會

信報 (專家之言B13, 2012.1.18)

 

周日,街市豬肉檔業界繼續聲討超市,抗議超市的豬肉賣得太平。根據蘋果日報報道, 「全港豬肉零售業聯席會召集人許偉堅說,兩大超市七折賣豬肉似是明益街坊,實情是想壟斷市場。他質疑兩大超市,益街坊抗通漲大可減其他食品及日用品。為何針對豬肉
商……」
為何針對豬肉商?這一下,可為難地產霸權了。不減豬價而減牛肉價格,又變成針對牛肉商了。
加價,又是與民為敵;不加不減,又是合謀定價。唉呀,大佬,人家要怎做,總得給人家一個方法嘛!
伸張正義要講道理
上周,我在本欄也有類似的言論,引起副刊的劉健威先生回應,他說: 「有這麼一個獅子山學會,還在扮天真,將論題簡化,去混淆黑白: 『若百佳減價被批評為趕絕肉檔和製造超巿霸權,是否要加價才算是對巿民有利?假如豬肉加價, 會否被不負責任的政客指為不理民間疾苦,令巿民百上加斤?
又或者不加不減,維持與另外的超巿一樣價錢時,又會否被批評為合
謀定價?』」
最後以這句作結: 「很清楚,這個所謂『學會』,學術水平是什麼程度,它似乎什麼叫『掠奪性減價』的概念都沒有,令我誤會它是超巿的公關部。」首先,財團加價是謀取暴利,減價是掠奪性減價,不加不減叫合謀定價,本會有這個疑問,劉健威就認為我們是扮天真;如果我說,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Ronald Coase)也說過同一番話【註】,香港有很多知識分子,總認為本地薑不辣,洋人說同一番話(東洋人也可,例如村上春樹)卻肅然起敬,奉為聖旨,這樣的回答,不知他們滿意嗎?高斯教授的「學術水平是什麼程度」,他有沒有「『掠奪性減價』的概念」,劉先生有可以評論一下嗎?
至於說「誤會」本會是超巿的公關部,劉先生的目的,是把自己描繪成武俠小說中的正派人士,為豬肉檔伸張正義,而本會就是邪魔外道,說甚麼都是其心可誅吧?好,讓你半臂,就當我是超巿的公關,劉先生,你就不用講道理嗎?正如他日香港真的有競爭法,假如身為律師的湯家驊,或蘇錦樑,放棄從政,專注從事競爭法的官司,為被競爭委員會控告的客戶辯護,他們也是收錢為客戶辯護,難道檢控官就不用跟他們講道理嗎?
誰是最後得益者
好了,我已經捍衛了劉先生抹黑的權利。請劉先生從返正題,回答我的問題:1. 豬肉批發價在11 月已回落至一斤14 元,超市賣29 元,街市豬肉檔賣40 元,謀取暴利的,是誰?
2. 佔七成市場份額的肉檔,聯手向超市施壓,終止減價行動。在競爭法下,誰會先被調查?我反對競爭法,所以不認為肉檔的聯手行動(那怕是合謀定價、和大財團議價)有何不妥。不過,有了競爭法,這些聯合行動都有可能變成非法。新加坡的例子,十三宗案例,十一宗是中小企被判敗訴;那最後的得益者是誰?
3. 如果中小企肉販,成功引競爭法終止超市對顧客的七折優惠,並調升價格,跟街市的豬肉一樣賣一斤40 元,那些正在超市搶購特價豬肉的公公婆婆,過新年時要捱貴豬肉怎辦?
4. 自從2006 年本會公開辯論競爭法,至今仍然未聽過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拿出一個具體案例,證明有企業可以用掠奪性定價之後肆無忌憚加價。劉先生,你可以嗎?
其實,香港有不少知識分子,就是眼紅別人生意做得大,因人廢言。這樣下去,競委會變鬥委會,指日可待。
後記:說開文革,私人資產(特別是有錢人的)如何被政府充公,竟也發生在資本主義之都,何東花園是最好明證,香港的所謂能吏,其是腦袋之「萌塞」,只懂問how 而不問why,實在令人沮喪。
面對一個old money 七十多歲、連保養自己大宅都有困難的阿婆(我估計就是請花王,也要五個才能夠把何東花園打理得體體面面),打時間戰,玩司法制度,阿婆還可以等幾年?如此把老人家的家產充公,這樣的所謂能吏,可恥!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王弼

周日,街市豬肉檔業界繼續聲討超市,抗議超市的豬肉賣得太平。根據蘋果日報報道, 「全港豬肉零售業聯席會召集人許偉堅說,兩大超市七折賣豬肉似是明益街坊,實情是想壟斷市場。他質疑兩大超市,益街坊抗通漲大可減其他食品及日用品。為何針對豬肉
商……」

為何針對豬肉商?這一下,可為難地產霸權了。不減豬價而減牛肉價格,又變成針對牛肉商了。

 

加價,又是與民為敵;不加不減,又是合謀定價。唉呀,大佬,人家要怎做,總得給人家一個方法嘛!

伸張正義要講道理

上周,我在本欄也有類似的言論,引起副刊的劉健威先生回應,他說: 「有這麼一個獅子山學會,還在扮天真,將論題簡化,去混淆黑白: 『若百佳減價被批評為趕絕肉檔和製造超巿霸權,是否要加價才算是對巿民有利?假如豬肉加價, 會否被不負責任的政客指為不理民間疾苦,令巿民百上加斤?

又或者不加不減,維持與另外的超巿一樣價錢時,又會否被批評為合
謀定價?』」

最後以這句作結: 「很清楚,這個所謂『學會』,學術水平是什麼程度,它似乎什麼叫『掠奪性減價』的概念都沒有,令我誤會它是超巿的公關部。」首先,財團加價是謀取暴利,減價是掠奪性減價,不加不減叫合謀定價,本會有這個疑問,劉健威就認為我們是扮天真;如果我說,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Ronald Coase)也說過同一番話【註】,香港有很多知識分子,總認為本地薑不辣,洋人說同一番話(東洋人也可,例如村上春樹)卻肅然起敬,奉為聖旨,這樣的回答,不知他們滿意嗎?高斯教授的「學術水平是什麼程度」,他有沒有「『掠奪性減價』的概念」,劉先生有可以評論一下嗎?

至於說「誤會」本會是超巿的公關部,劉先生的目的,是把自己描繪成武俠小說中的正派人士,為豬肉檔伸張正義,而本會就是邪魔外道,說甚麼都是其心可誅吧?好,讓你半臂,就當我是超巿的公關,劉先生,你就不用講道理嗎?正如他日香港真的有競爭法,假如身為律師的湯家驊,或蘇錦樑,放棄從政,專注從事競爭法的官司,為被競爭委員會控告的客戶辯護,他們也是收錢為客戶辯護,難道檢控官就不用跟他們講道理嗎?

誰是最後得益者

好了,我已經捍衛了劉先生抹黑的權利。請劉先生從返正題,回答我的問題:1. 豬肉批發價在11 月已回落至一斤14 元,超市賣29 元,街市豬肉檔賣40 元,謀取暴利的,是誰?

2. 佔七成市場份額的肉檔,聯手向超市施壓,終止減價行動。在競爭法下,誰會先被調查?我反對競爭法,所以不認為肉檔的聯手行動(那怕是合謀定價、和大財團議價)有何不妥。不過,有了競爭法,這些聯合行動都有可能變成非法。新加坡的例子,十三宗案例,十一宗是中小企被判敗訴;那最後的得益者是誰?

3. 如果中小企肉販,成功引競爭法終止超市對顧客的七折優惠,並調升價格,跟街市的豬肉一樣賣一斤40 元,那些正在超市搶購特價豬肉的公公婆婆,過新年時要捱貴豬肉怎辦?

4. 自從2006 年本會公開辯論競爭法,至今仍然未聽過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拿出一個具體案例,證明有企業可以用掠奪性定價之後肆無忌憚加價。劉先生,你可以嗎?

其實,香港有不少知識分子,就是眼紅別人生意做得大,因人廢言。這樣下去,競委會變鬥委會,指日可待。

後記:說開文革,私人資產(特別是有錢人的)如何被政府充公,竟也發生在資本主義之都,何東花園是最好明證,香港的所謂能吏,其是腦袋之「萌塞」,只懂問how 而不問why,實在令人沮喪。

面對一個old money 七十多歲、連保養自己大宅都有困難的阿婆(我估計就是請花王,也要五個才能夠把何東花園打理得體體面面),打時間戰,玩司法制度,阿婆還可以等幾年?如此把老人家的家產充公,這樣的所謂能吏,可恥!

【註】http://bit.ly/AqwRHV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 王弼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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