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稅的優點多

施永青 – am730 ( M06 ~ 新聞 , C觀點 ) 8.11.2008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上周論及,援助社會基層的最好方法是逆向稅。社會得先達成一個共識,應為基層提供一個甚麼樣水平的基本生活。然後把它量化成需要多少金錢才能過這樣水平的生活。我們可以把這條界線稱作援助線。凡收入在這條界線以上的人,政府可以向他們徵稅,凡收入在這條界線以下的,就可以得到社會的援助,變成政府以逆向的方式,把稅交給基層。

逆向稅可以現金的方式,由政府付給收入在援助線以下的人,金額是他的實際收入與援助線之間的差距。收入愈少,兩者之間的差額愈大,他可收取的逆向稅就愈多。反之,收入愈高的,他可收得的逆向稅也就愈少。

這種援助基層的做法,比現時房委會的做法更合理、更公平。按現時房委會的做法,只要你的收入不足某一水平,那就不管你的收入實際有多少,與這個入息上限的差距有多大,都得到同一樣的待遇,都可以申請入住公屋或購買居屋。結果收入較高,但僅僅在入息上限之下的人就得益最多,反而那些收入少的人,卻沒有機會享用同樣多的好處。以致收入高的人可以入住面積大,租金較高的公屋,或購買位置較好、單位較大、價錢較高的居屋;變成「富戶」獲得的資助,反比低收入戶更多,極不合理。逆向稅正好解決了這種不合理性,令收入愈少的人可以得到愈多的資助。

 

逆向稅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單一的援助方式已可以取替現時眾多的、極其繁雜的援助方式:一時公屋、一時交通津貼、一時書簿費津貼、一時生果金……,以致大量資源浪費在行政安排上,不及派現金那樣乾淨利落。

基層收到因人而異的逆向稅之後,變成大家都擁有同樣數目的可供自行支配的現金。那麼他們就有條件過同一水平的生活,非常公平。

由於基層所得的都是現金,他們就可以自立地進行支配。想食好一點的,可以選擇租差一點;想穿著得漂亮一點的,可以食簡單一點;想儲蓄多一點的,亦可以選擇節衣縮食,總之接受援助者仍可以有自主的選擇權。

正正是因為獲資助者有支配逆向稅的選擇權,這就可以令市場機制更好地發揮作用。現時,由政府直接提供公屋,租金千篇一律,近垃圾房的,與享有海景的,都收同樣的租金,結果有些單位長期空置,沒有人肯入住,造成資源浪費。現時,由政府提供的醫療服務,不管服務好壞,都得到政府同等的資助。如果基層有得選擇,服務好的醫院就可以擴充,服務差的醫院就會被淘汰。由此而產生的管理效益,遠超過請專家去加強醫管局的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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