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辯論仍要繼續

李兆富 – 獅子山學會創辦人, 信報 ( 理財投資 P. 31, 3.18.2009)

不少關懷弱勢社群就業的朋友都問︰「立法既事在必行,政府也成立了最低工資委員會,商界代表也怕被標籤成無良,不敢在這個問題講真心話;最低工資的害處,還值得拿出來辯論嗎?」

 

 

弱勢社群承受惡果

 

 

難道就是因為怕了支持最低工資的聲勢逼人,持反對意見的人就要自我和諧,吞聲忍氣?我想,香港是文明的地方,真理愈辯愈明,只要將事實擺在眼前,自然過得自己過得人,沒有什麼好怕。

 

 

 

記得在2007年的特首選舉,筆者以傳媒工作者的身份,訪問泛民候選人梁家傑先生,其中一條問題是︰「請問梁先生,在最低工資立法的問題上,有沒有一些論據?」  梁家傑的答案斬釘截鐵︰「我想沒有。」  梁家傑貴為香港時薪最高的大狀,他對窮困人家的關懷,絕對值得肯定嘉許,只不過,幫助貧苦的動機再單純善良,也得講方法成效。希望支持最低工資的朋友,包括梁家傑,沒有閉塞了溝通的門路。

 

 

反對最低工資,因為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條法例帶來種種惡果,最終也只會由政治上最乏力、經濟上最弱勢的社群去承受。我曾經問其他支持最低工資的朋友︰「立法後,弱勢社群就業真的不受影響嗎?如果有一個人因為工資立法丟了飯碗,請問你可以怎樣去安撫他、幫助他?」

 

 

剝削就業機會

 

 

說到底,我們明白支持最低工資的朋友,心底相信工人在資方眼下,缺乏議價能力。可是立法規管工資,真的可以令工人勞動力提升嗎?毫無疑問,工資立法既沒有改變工人和資方的關係,也不會令工人勞力價值提升,反之,立法規管工資,只會令工人實際勞力價值和工資水平的差距更加拉闊。在資方眼中,政策提高了工資,選擇時也有更多要求,試問工資立法後,工人的議價能力高了,還是低了?

 

 

支持最低工資者或許有所不知,紐西蘭率先推行最低工資立法時,實情卻是排拒婦女及外勞的競爭。在十九世紀末,紐西蘭婦女的社會地位不斷提升,挑戰男性的傳統權威。十三萬個成年女性當中,約有三成半是在職婦女,大學生也有一半是女性。另一方面,當時紐西蘭的薪金水平為亞洲區最高,也吸引了中國廉價勞工的湧入和競爭。就在這種時代背景之下,紐西蘭在1894年,成為全球首個就工資立法的國家。

 

 

事實上,美國麻省在1912年訂下工資立法也只規管婦女;香港人更沒有理由不知道,當年為外傭工資立法,目的也是為了保障工資更高的本地勞工。換言之,最低工資的歧視本質,打從開始的時候便存在,也從來沒有改變過。

 

 

環顧當下的現實環境,缺乏工作經驗的年輕人、需要照顧家庭的婦女,以及對環境陌生的新移民,是議價能力最低的一群,他們需要就業市場彈性,給予他們入職的機會。立法硬性一刀切定下最低工資,扼殺了就業市場的彈性,也剝削了弱勢社群的就業機會。我們不相信現今的香港人,會立壞心腸去排拒年輕人、婦女和新移民,所以我們更希望最低工資立法的支持者明白,單憑一腔熱忱,不一定可以為別人解困。

 

 

政策助自力更新

 

 

獅子山學會希望求同存異,希望找到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法,最終,相信大家都認同一個信念︰貧苦大眾需要幫助,社會亦有措施去幫助,可是,只有他們才可以為自己脫貧。

 

 

對應貧窮問題,公共房屋政策的改革、教育制度中世襲成分的消弭、綜援發放制度對不同年齡申請者的調整、香港產業發展的開放等,都可以以促進社會流動性,協助弱勢社群自力更生。以上政策,部分要長遠執行才有成績,有些可以立竿見影;針對最低工資立法,社會需要繼續為就業的弱勢社群發聲,跟進研究立法後的影響,並在失業擴散成結構性問題之前及早處理;更理想的方案,就是在未來的立法建議中,引入日落條款,讓社會各界在可見的將來持實質證據辯論問題。

 

反對最低工資,那怕是政治不正確,也得辯論下去,因為這關係香港的就業弱勢社群,也關係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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