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錯不在資本家」

星島日報 (每日雜誌 A14, 2011.4.7)

自從最低工資立法完成以後,大家可以看見低收入工人所受到的傷害。假自僱、假解僱、取消有薪飯鐘、取消有薪假期、月薪轉日薪、有人加工時加「辛」、亦有人減工時減薪,筆者實在難以看出,低收入工人如何在最低工資下得到了較好的待遇。

工人由有雙糧變無雙糧,由有薪假期變成無薪假期、長期服務金由有變無;事實,如你所想嗎?
 
有一位茶餐廳負責人於接受報章訪問時表示:「我們可能會減少一些(工時),不給這麼長時間,例如之前我們是十個小時,那麼現在可能縮減數小時,最忙幾小時需要人用才會用。」
 
延長工作時段換休息時間
 
早前議員王國興表示,天水圍一幢公屋的清潔工上班安排,從原本兩人分兩更,每更八小時清潔一幢樓,如今變成一人做三更:早更三小時、午更三小時、晚更二小時,合共雖都是八小時、更與更之間可休息,但整個工作時段卻拉長。
 
王國興估計,未來或將有更多僱主趁轉換合約出「陰招」,難道要政府外判合約白紙黑字列明:「不准:減薪、減人、延長工時、減飯鐘、減休息日有薪、炒老工人」?

報章報道,清潔外判商聯盟旗下會員公司近期向客戶提供兩種合約:第一種是有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的良心合約,第二種是無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的「無良」合約。結果,八成客戶選擇了較前者便宜三成至六成的「無良」合約。實驗證實:「錯不在資本家」。最低工資已經令低收入人士慘不忍睹,還要研究最高工時?

獅子山學會助理研究員 – 祝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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