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的經濟誘因與積極意義

am730 (C觀點 M05, 2011.7.19)

 

中國文化崇尚大公無私,公所象徵的意義永遠比私高。所以我近日談圈地運動時,亦是先從否定的角度去談。但圈地運動是在一定的客觀環境下出現的,有其經濟誘因,並在歷史發展有其積極作用。
用強權把公地私佔,看來並不公義,但當時如果不大規模地把土地私有化,不利於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對經濟發展沒有好處。當時,歐洲羊毛價格上升,大家都增加養羊,可供放牧的地方愈顯不足。公地產權不清,又乏人管理,大家都不珍惜,只顧爭先利用。結果羊先是爭吃嫩芽,繼而把老草也吃掉,最後把草根也刨光。濫用公地的結果,是環境被破壞,公地再也沒法養羊,失去經濟價值。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河裡的魚被撈光,山上的樹都被砍光,原因就是政府崇公有,反對私產。
相反,歐洲當年公地被私人圈佔後,得主就會珍惜自己的私產,以欄柵圍好,不許其他人濫用。他會研究種哪一類草,羊吃了快肥,或長草更多。他會願意花氣力為草地施肥灌溉,讓草能夠長得更快更好。他亦會自設養羊的上限,讓草地可以輪番休養,有持續放牧的能力。這些都是土地公有的情況下不會出現的。
雖然圈地運動後期發展至強搶農戶耕地,引至農民暴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圈地運動亦促使當時的政府不得不把業權登記制度完善化,立法令私有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這種條件下,地業權才可以有規範地自由轉讓。
在交易進行之前,必須先界定業權誰屬,買方付錢後可購買的業權範圍,否則討價還價也沒有基礎,交易勢必難產。沒有交易,資源就沒法落入最懂得利用資源的人手裡。譬如,有人善於養羊,他賺到的錢就會比不懂得養羊的人多,不懂得養羊的人,與其這麼辛苦又收穫不多,不如把土地租予或賣給會養羊的人去利用。這樣,社會的整體生產力才會提高。
此外,有交易就會有價格訊息,有價格訊息,社會才知道哪些商品供應已經太多(價格下跌),哪些商品需求依然十分殷切(價格高企)。商品的供應就可以因價格變動而受到自然調節,不至造成浪費。
商品有價,社會資源才能得到有效分配。以購買能力去分配資源,雖然貌似市儈,但效果仍比靠排隊去領取,或走後門託掌權官員優先照顧好。
近年香港重現一股社會主義思潮,崇尚無法確實的「公義」,貶低交易功能,把利潤視作罪惡。他們覺得樓應該是用來住的,主張由政府負責供應,用者以後不許市值轉讓,以防止炒賣。其實,古巴政府一路都是這樣做,但人民生活並不見得比香港好。很多人工作換了地方,卻沒法轉換居所,每天都得花費大量交通時間。有些夫婦離了婚,仍得同居一室,爭吵沒完沒了。原因就是缺乏價格訊息去告訴社會房屋需求有多大,社會亦缺乏經濟誘因去增建房屋。古巴政府最近也覺得這樣不妥,正研究開放樓宇買賣,想不到香港竟有人想走回頭路。

中國文化崇尚大公無私,公所象徵的意義永遠比私高。所以我近日談圈地運動時,亦是先從否定的角度去談。但圈地運動是在一定的客觀環境下出現的,有其經濟誘因,並在歷史發展有其積極作用。

用強權把公地私佔,看來並不公義,但當時如果不大規模地把土地私有化,不利於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對經濟發展沒有好處。當時,歐洲羊毛價格上升,大家都增加養羊,可供放牧的地方愈顯不足。公地產權不清,又乏人管理,大家都不珍惜,只顧爭先利用。結果羊先是爭吃嫩芽,繼而把老草也吃掉,最後把草根也刨光。濫用公地的結果,是環境被破壞,公地再也沒法養羊,失去經濟價值。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河裡的魚被撈光,山上的樹都被砍光,原因就是政府崇公有,反對私產。

相反,歐洲當年公地被私人圈佔後,得主就會珍惜自己的私產,以欄柵圍好,不許其他人濫用。他會研究種哪一類草,羊吃了快肥,或長草更多。他會願意花氣力為草地施肥灌溉,讓草能夠長得更快更好。他亦會自設養羊的上限,讓草地可以輪番休養,有持續放牧的能力。這些都是土地公有的情況下不會出現的。

雖然圈地運動後期發展至強搶農戶耕地,引至農民暴動,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圈地運動亦促使當時的政府不得不把業權登記制度完善化,立法令私有權得到更好的保障。在這種條件下,地業權才可以有規範地自由轉讓。

在交易進行之前,必須先界定業權誰屬,買方付錢後可購買的業權範圍,否則討價還價也沒有基礎,交易勢必難產。沒有交易,資源就沒法落入最懂得利用資源的人手裡。譬如,有人善於養羊,他賺到的錢就會比不懂得養羊的人多,不懂得養羊的人,與其這麼辛苦又收穫不多,不如把土地租予或賣給會養羊的人去利用。這樣,社會的整體生產力才會提高。

此外,有交易就會有價格訊息,有價格訊息,社會才知道哪些商品供應已經太多(價格下跌),哪些商品需求依然十分殷切(價格高企)。商品的供應就可以因價格變動而受到自然調節,不至造成浪費。

商品有價,社會資源才能得到有效分配。以購買能力去分配資源,雖然貌似市儈,但效果仍比靠排隊去領取,或走後門託掌權官員優先照顧好。

近年香港重現一股社會主義思潮,崇尚無法確實的「公義」,貶低交易功能,把利潤視作罪惡。他們覺得樓應該是用來住的,主張由政府負責供應,用者以後不許市值轉讓,以防止炒賣。其實,古巴政府一路都是這樣做,但人民生活並不見得比香港好。很多人工作換了地方,卻沒法轉換居所,每天都得花費大量交通時間。有些夫婦離了婚,仍得同居一室,爭吵沒完沒了。原因就是缺乏價格訊息去告訴社會房屋需求有多大,社會亦缺乏經濟誘因去增建房屋。古巴政府最近也覺得這樣不妥,正研究開放樓宇買賣,想不到香港竟有人想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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