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人為何沒樓住?

am730 (C觀點 , 2011.8.22)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日前出席一個勞工團體的研討會,席間有位老工人發言,控訴社會對他的不公平,他強調得最多的一句話,是作為建築工人,他建了這麼多樓,卻竟然沒有樓住(他指的應是未買得起樓)。

這句話很煽情, 「遍身羅綺者, 不是養蠶人」,自古以來都被視作社會的不義,這種形象化的比喻,很容易為群眾理解,所以常被用作喚起「覺悟階級」的手段。

然而,這種說法只是表面上看來有道理,卻沒法通得過深入的分析。

在原始時代,一個人如果自己去打獵,所得獵物當然歸他所有。但如果他是一群人去打獵,獵獲就不可能歸他獨佔。因為過程中還包括了其他人的勞動。建屋比打獵更為複雜。單獨一個人只能建一所簡單的木屋;如果建現代化的樓宇,就得涉及很多人的智慧與勞力。先要有建築師作設計;測量師計算物料成本;先建地基,再建上層,需要很多不同的工種,如扎鐵、泥水、油漆、水電等。建築工人只是有份建樓,不能獨攬全功。

打獵得來的食物容易分配,但樓宇不能你分幾呎,他分幾吋,大家都得物無所用。因此,只能按你在整個建設中的貢獻,付予你一定的現金報酬。如果你只是一名地盤雜工,報酬當然不會太多。但如果你是一個工程師,又肯去分期付款供樓,你應該不難擁有自己的物業。

職業雖無分貴賤,但要做工程師,在工作之前(求學時期)付出的努力(讀書)要多很多。按多勞多得的原則,讓工程師更容易買到樓也是有道理的。

再者,要建成一座樓宇,所需的勞動遠比表面看到的多。建築所需的材料大部分都不是現成的,需要很多人的勞動才能生產出來。以鋼材為例,先得有人去探尋鐵礦,再由礦工開採,由運輸工人運去煉鋼廠,打造成各種鋼材,經出口分銷,才能送到地盤開工。其間還要有人負責財務、人事、行政等一般管理工作。沒有這麼多人的共同努力,建樓工程不可能單憑建築工人去完成。如果凡參與者都要有樓住,不知道該怎樣去分好。難道建別墅的應該去住別墅,建公屋的只能住公屋?足見「建築工人沒有理由沒有樓住」的說法是把問題簡單化了。

能不能買到樓,不純看你做甚麼工作,還得看你如何生活,如何分配你的收入。在現實社會裏,一樣有建築工人買到樓,而有些工程師卻未有買樓。當然,這只是個別例子,不會太普遍。在大都會裏,由於地價比較貴,大部分建築工人是注定買不起樓的;不但香港如是,其他大都會也一樣。

不過,如果建築工人生活在農村,他們就會比較容易用他們的建築技能去換取一個居所。農民家庭大都有自己的小屋,大家都從事體力勞動,沒有理由農民有屋住,負責建屋的沒有樓住。這樣才質疑得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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