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媽係女人」的港式核心價值

壹週刊 (另壹角度 A006, 2012.1.26)

這場所謂的特首選戰,教人越睇越頭暈。唐英年為了討好新界人,說要以和為貴,就連講到違規建築的時候,也要刻意加上「所謂」兩個字。既然,唐英年煞有介事加上「所謂」,即是代表他不覺得僭建是違規嗎?道理說明白就是了,不過,他又講得不明不白。

另一邊廂,梁振英則大義凜然地指責,唐英年以法治的核心價值換取選票。核心價值,這四個字太沉重。之後,這兩個特首參選人又畫蛇添足,再加多一個叫做「法治」的詞語,令本來已經很沉重的事,變得更沉重。簡單一點,好不好?好歹唸過幾年書的我,知道「價值」這個詞語,最直接的意義就是:喜惡。喜歡的事物,有價值;不喜歡的,沒有價值;能否讓我們遠離討厭的事物,又是一種價值。社會的核心價值,說穿了,就是大家普遍喜歡的事。幾年前,我隨手寫了九條「阿媽係女人」的港式核心價值:一,盡量守規矩,尊重原則,但肯定唔會一成不變。 二,雖然有食唔食,罪大惡極,但都唔想俾人佔便宜,亦唔會好意思去佔人便宜。 三,唔偷,唔搶,唔呃。四,尊敬好人,器重叻人。五,努力唔係大晒,但唔努力就唔抵可憐。六,願賭服輸係上等人,輸打贏要就唔要得。七,可以靠自己,就無謂欠人家的情。八,幫得人就幫,但無話老奉。九,做人要有成就,亦要有家教,有品。大家對以上九條陳述有幾認同,絕對可以辯論。我的重點是:核心價值如果未能翻譯成人人都可以明白的話,講什麼捍衞核心價值?笑死人。講開又講,近日經常提升成社會話題的中港矛盾,其實就是香港人的這些「核心價值」被挑戰,對嗎?我也要承認,這些價值傾向保守的一方。寫下這九條的時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我也記不起是因為什麼事,令我有這個念頭。不過,在過去幾年,我也察覺到,香港人也漸漸對這些價值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特別是什麼八十後、九十後,對這些價值,甚至有抗拒的感覺。這種變化,絕對值得我們去深思。至於「法治」這個概念,我不是說不是香港人的價值。只不過,中文裡的「法治」,往往被誤解成「什麼都根據法律去判斷」。事實上,只有在極權社會,才會凡事都要訂立一條法規。在一個真正自由的法治社會,除了法規之外,也要靠每個人的自我檢點和包容去維繫秩序。可惜,這一點點常識,似乎越來越被忽略。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網誌: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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