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香港文革

2012香港文革
東週刊 (靈點一巴先, 2012.3.07)
得到老總的賞識,在東周刊粉墨登場,本來,應把握文章首次刊登的機會,介紹本欄,多花一點筆墨,向本刊很多屬於社會上0.1%的讀者說:「你們真的很棒,能晉身最頂尖的階層,不一定靠剝削其餘的99.9%;反之,我認識的0.1%,做事一絲不茍,比平凡人背負更多的風險、責任,為社會創造價值。」0.1%中,當然有敗類,但難道窮人和搞社運的80後,就一個敗類也沒有,純良如小白兔?
不過,自新一屆特首選舉以來,香港社會急遽變化,患眼紅症的人得勢,失敗者聚集的負能量爆發,連現任特首都被炸得血肉模糊時,人人自危,精英們也未必對我的恭維說話有興趣。倒不如看風駛舵,加入圍剿曾蔭權:「金融海嘯,美帝歐盟,樓價無不插水,失業率爆升雙位數字,國家都面臨破產。我們的特首,卻只顧官商勾結,樓價不跌反升,全民就業,庫放水浸,害得純真的80後都成無殻蝸牛!可恥!」說得出這句話,或者能保大家一命。
大家必須明白,未來的香港,不知道誰會當大佬,但打現在的大佬,卻一定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曾蔭權出席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企圖為利益輸送的罪名解畫,致歉流淚做齊,不過仍換來報章頭條「致歉不認錯 市民不收貨 眼淚洗不脫大貪官臭名」。其實,就算曾蔭權認了錯,難道頭上生出光環的小記者們,會收貨嗎?本欄就有一個好建議,記者一定收貨。
首先,曾大貪有辱香港的廉潔形象,正義的小記者要重建「無貪港」,大打老虎,絕對不可以手軟,所以應立即組織起來,衝進曾大貪的府邸,扯著他那零星的頭髮,掛上「牛鬼蛇神」牌子,拖到金紫荊廣場跪玻璃。炮打司令部,這個過程,是必須的。
然而,重建「無貪港」,任務艱鉅,打倒曾大貪,只是起點。他的手下,問責官員,AO公務員等,一一上報,有沒有坐過遊艇、吃過親朋戚友的大餐,如有,必須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最好由四大報館率領,計算每餐的市價,沒有付款證明的,或所付的低於市價,輕則寫悔過書,發配郊野公園勞改,重則當然是跪玻璃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付了公務員,立法會議員又怎能不以身作則?我聽說,議員門以公費外訪的也不少。有的到英國國會訪問,有沒有順道探親購物?既然是私事,有沒有向納稅人繳回一點機票住宿費用?就算是外國邀請,也別以為可以了事,誰知道他們有否勾結外國勢力?
最後,雖然香港的記者們,大多剛正不阿,出於污泥而不染,不過我聽說,也有害群之馬,吃了不少大企業和其他「朋友」的山珍海錯,希望他們寫報導時,高抬貴手。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規定,「凡僱員未得僱主的批准而接受利益,作為辦理或不辦理某事項的誘因或報酬,而該等事項又與其僱主的業務有關,即屬違法。」這些事情,也不能不追究吧?
今天鬥曾大貪鬥得過癮的人,將來被鬥臭,只怪他們不知誰是江青和羅伯斯比爾。而假如你真的是社會上的0.1%,早有一本美加澳護照,隔岸觀火或隨時走頭,當然沒啥可怕;沒有的,奉勸一句,還是為自己打算一下吧。
王弼

東周刊 (靈點一巴先, 2012.3.07)

 

得到老總的賞識,在東周刊粉墨登場,本來,應把握文章首次刊登的機會,介紹本欄,多花一點筆墨,向本刊很多屬於社會上0.1%的讀者說:「你們真的很棒,能晉身最頂尖的階層,不一定靠剝削其餘的99.9%;反之,我認識的0.1%,做事一絲不茍,比平凡人背負更多的風險、責任,為社會創造價值。」0.1%中,當然有敗類,但難道窮人和搞社運的80後,就一個敗類也沒有,純良如小白兔?

不過,自新一屆特首選舉以來,香港社會急遽變化,患眼紅症的人得勢,失敗者聚集的負能量爆發,連現任特首都被炸得血肉模糊時,人人自危,精英們也未必對我的恭維說話有興趣。倒不如看風駛舵,加入圍剿曾蔭權:「金融海嘯,美帝歐盟,樓價無不插水,失業率爆升雙位數字,國家都面臨破產。我們的特首,卻只顧官商勾結,樓價不跌反升,全民就業,庫放水浸,害得純真的80後都成無殻蝸牛!可恥!」說得出這句話,或者能保大家一命。

大家必須明白,未來的香港,不知道誰會當大佬,但打現在的大佬,卻一定對自己百利而無一害。曾蔭權出席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企圖為利益輸送的罪名解畫,致歉流淚做齊,不過仍換來報章頭條「致歉不認錯 市民不收貨 眼淚洗不脫大貪官臭名」。其實,就算曾蔭權認了錯,難道頭上生出光環的小記者們,會收貨嗎?本欄就有一個好建議,記者一定收貨。

首先,曾大貪有辱香港的廉潔形象,正義的小記者要重建「無貪港」,大打老虎,絕對不可以手軟,所以應立即組織起來,衝進曾大貪的府邸,扯著他那零星的頭髮,掛上「牛鬼蛇神」牌子,拖到金紫荊廣場跪玻璃。炮打司令部,這個過程,是必須的。

然而,重建「無貪港」,任務艱鉅,打倒曾大貪,只是起點。他的手下,問責官員,AO公務員等,一一上報,有沒有坐過遊艇、吃過親朋戚友的大餐,如有,必須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最好由四大報館率領,計算每餐的市價,沒有付款證明的,或所付的低於市價,輕則寫悔過書,發配郊野公園勞改,重則當然是跪玻璃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付了公務員,立法會議員又怎能不以身作則?我聽說,議員門以公費外訪的也不少。有的到英國國會訪問,有沒有順道探親購物?既然是私事,有沒有向納稅人繳回一點機票住宿費用?就算是外國邀請,也別以為可以了事,誰知道他們有否勾結外國勢力?

最後,雖然香港的記者們,大多剛正不阿,出於污泥而不染,不過我聽說,也有害群之馬,吃了不少大企業和其他「朋友」的山珍海錯,希望他們寫報導時,高抬貴手。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的規定,「凡僱員未得僱主的批准而接受利益,作為辦理或不辦理某事項的誘因或報酬,而該等事項又與其僱主的業務有關,即屬違法。」這些事情,也不能不追究吧?

今天鬥曾大貪鬥得過癮的人,將來被鬥臭,只怪他們不知誰是江青和羅伯斯比爾。而假如你真的是社會上的0.1%,早有一本美加澳護照,隔岸觀火或隨時走頭,當然沒啥可怕;沒有的,奉勸一句,還是為自己打算一下吧。

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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