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年地權齊約滿怎辦?

am730 (C觀點M08, 2012.6.14)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為了寫海運大廈補地價的評論,使我想到2047年將有大量土地使用權的批租齊齊期滿的問題;政府將怎樣去面對呢?

以政府處理海運大廈的取態來看,政府似乎打算依法辦事,如要求續約,就得按市值補足地價,但這種做法是否可以在大量土地齊齊期滿的時候一起套用呢?我覺得困難很大。

海運大廈的問題是單一的問題,而且對手是一間以謀利為目標的商業機構。政府比較容易處理。大部分市民都會支持政府向九倉徵收補地價的費用,而且愈收得多愈好。

然而到了2047年,整個界限街以北的土地都會齊齊租期屆滿,政府要面對的就不是一間公司,而是數以十萬戶計的家庭。由於上次1997年地權租約屆滿時,鄧小平為了減少民間對回歸的阻力,齊齊送多50年,免補地價;今次有關的市民很容易有合理期望,以為又可以不用補地價。

可以預期,政府若然要收補地價的話,有關的家庭一定群起反對。有這麼多的人利益一致,一定會有政黨想加以利用,使之變成自己的政治籌碼。這些政黨一定會替有關的家庭出謀獻策,與政府對著幹。

他們不但會聯合起來示威抗議,亦會循正常途徑與政府展開談判。他們會找獨立的測量師自行評估,提出不同的角度與政府爭拗,政府不能拒絕受理。當數以十萬計的家庭都一齊要與政府談判如何補地價問題時,有關部門根本沒有足夠的人手按慣常的程序去處理這類談判。若果政府不按既有的程序去做,市民又可以申請司法覆核,情況實不容易應付。

現時尚未能預期2047年的政治環境,但無可避免得面對一些重大的轉變,譬如一國兩制是否繼續,還是北京想把香港正式融入大陸。如果真的需要進入一個新的過渡期,北京為了維穩,就可能願意在經濟上作點犧牲,不要求補地價,齊齊續多五十年算了。

倘若特區政府屆時很需要錢,而政治局面又相對穩定,政府亦不會選擇以與個別家庭逐個去討價還價的方法去解決問題。集體的事情只能用集體的方法去處理。

要一次過把問題解決,政府就得想出一個大家都一聽到就接受的方案,那就必須真的是「賣大包」。若然要市民一次過付一筆補地價費用,一定會有人付不起,一定會有人搞事。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先作一次真正的市值估價,然後告訴市民可以半價收貨(其實兩折也值得考慮),並且可以用不計息的方法分期付款,夾埋地租一起交算了。

如果真是這樣做,那又一城與新城市廣場等商場是否也可以獲得同等待遇?如果有,那對海運大廈豈不是很不公平,為甚麼一個要補足地價,其他的卻可以打大折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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