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金五宗罪

爽報 (財經V40, 2012.7.30)

 

上星期,讀書會討論Larry Swedroe寫嘅《The Quest for Alpha》,講到各類基金點都唔可能長期幫投機者跑贏大市,好多朋友即刻諗到:「長期儲蓄,反正最終目的都係要大市同步,點解香港人要被強迫金剝削?」



官商勾結!大把客觀證據可以肯定,只有「迫金局」嗰班薪高糧準嘅冗員,同埋迫金公司可以攞盡着數,其他人,都輸畀佢哋。除咗搵笨,強迫金最少有五宗罪:

1,洗腦:迫金局用迫金受害人嘅錢,整咗套《積金小勇士》,向細路洗腦。可惜,政治演員唔覺得呢種迫金共產剝削係洗腦,因為佢哋當年都支持搞迫金。

2,無知:07年迫金局拍咗套宣傳片,話債券係穩中求勝,首歌唱:「淡淡定,淡淡定,有錢剩。」嘿,剩畀邊個呀?乜債券好穩陣咩?

3,縱容屈機:大家如果提取迫金,就會覺得,錢根本唔係你嘅。入紙之後,迫金公司例必三十日先過數,期間,邊日結算,乜嘢價,一律唔會事先交代。迫金局,唔係監察迫金公司㗎咩?

4,欺凌弱小:迫金公司屈機,就當睇唔到,捉小企僱主,就多快好省。迫金局最鍾意發出新聞稿,話拉咗幾多幾多無良僱主。好多小企,都畀迫金局煩過。

5,半自由行?本來一早就有,點解最終唔講就唔存在,一直拖拖吓?

李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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