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強迫金更好的兩個選擇

爽報 (財經V37, 2012.7.31)

 

「點解香港人唔可以定期、定額將錢存入銀行,然後就同迫金局講,我已經儲咗錢,唔該唔好滋擾我啦!」簡單講,儲錢冇問題,不過唔想被人屈,得唔得?政府要人儲蓄,定係要香港人焗住畀人迫金先?

「其實,又點解唔可以畀人同退休儲蓄買樓?香港人一直都係買磚頭等退休㗎啦?買樓,至少有得住吖!」假如一個打工仔,被人迫咗十幾年金,如今已經剩低三十零萬,夫婦兩人,六十零萬,粗粗哋都夠買樓。之後,如果每個月迫金供款變成按揭供款,都不知輕鬆幾多。八零後,尤其是前期八零後,早幾年錯失買樓機會,或多或少,同迫金剝削有好大關係。

「政府有責任確保退休儲蓄穩定得來又有回報,點可以畀香港人隨便用定期存款,又或者買樓代替?」填鴨式教育迷信政府嘅人話。我唔會話畀人洗咗腦,不過,香港真係好多人仍然相信,政府搞迫金,係為咗大家嘅退休着想。

定期存款安全,買樓保值,你可以唔贊成。不過,如果連呢兩樣都質疑,又點解會信迫金公司?事實上,迫金越供,港人越窮。不公義嘅制度,不但冇人提出改革;之前,迫金將收入上限提高,竟然得到立法會通過!政治演員監察政府?咪玩啦!

 

李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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