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蟲為患
信報/2018-05-26/吳健華 (獅子山學會項目主任)
《臭蟲為患》
上星期日去了女兒基督少年軍分隊的周年立願禮,向來只要不是遇着上班日子,我都會盡量參與她在學校的公開活動,藉此了解多些她學校生活,和她聊聊身邊的人和事,畢竟教育子女是父母的責任,豈能如政客般只懂推給老師、社工、政府。
在立願禮當天,分隊隊長請來了鴻福堂主席謝寶達先生擔任主禮和分享他人生中的「五起五跌」,大致是他小時為了幫補家計,放學後要幫忙家計而工作至深夜,沒時間讀書,會考差不多科科「擔梯」。之後投身社會售賣廚具,認識到鴻福堂創立人黃正發先生,並成功說服對方一同合作,將鴻福堂打造成上市公司至今。
牌照制度保護既得利益者
由小時全家差些「瞓街」到今天的上市公司主席,謝先生的典型獅子山下故事的確感動了台下不少在座者,不過我一直在想,如果換作今天,怕他的父母已被左膠批判成是剝奪兒子童年成長權利的魔頭,哪能比別人更早尋找到自己想行的路?而且現在創業,即使是賣涼茶也要領牌,手續極之繁瑣,更不知要等多久才能「有牌開業」,時間就是金錢,謝先生可能選擇放棄,幫人打工算了,哪能有此成就?
政客和官僚一直灌輸「有牌照便等於有保障」這種意識,令港人變得愈來愈迷戀「牌照」制度,以為有牌照管制便是有保護傘。食肆要領牌、賣樓要領牌、賣保險要領牌、裝修要領牌、整水喉要領牌,甚至有區議員提出在街上賣藝也要領牌,要知藝術那些事並不是個個都識,我便曾見過一名行為藝術者,站在路邊的垃圾桶旁長達半小時動也不動,只為表達她對某個政策的意見。
試想想由一班只是公事公辦、製作一輯勸喻市民不要隨便放生短片都可以引起中港矛盾的官僚去決定誰可領「賣藝牌」,未免有點天方夜譚,想想官僚是如何浪費10年光陰在「西九」上吧!IFC的行人天橋經常有外國人賣藝,怎樣處理?何況藝術者天生的不羈自我性格,要他們花時間填表,提供履歷給官僚審查,可能比沒錢開飯還要難受,最終藝術家們只好選擇:1)完全放棄藝術表演;2)冒着被人告「無牌行乞」風險繼續在街上表演;3)加入有能力的財團協助申領牌照。政客為滿足成為人民英雄(說到底不過是為選票)的私心,打基層牌來麻痹港人腦部,牌照制度不過是減少行業的競爭,保護既得者的利益罷了。
延後換升降機等公帑資助
近日有政黨提出要政府花20億公帑資助業主更換大廈升降機,而剛巧某高官的親屬既是大型電梯公司主席,同時亦在「升降機委員會」擔任重要成員,事件如何發展,大家可繼續留意。不過我先奉勸各住在超過20年舊樓的讀者,如果你不想搭着「死亡電梯」,從今天起還是走樓梯吧!估計很多原本打算全面維修或更換升降機的立案法團,現在會打算再等等,再望望,一於拖得就拖,等政府用別人錢付賬,所謂「不吃白不吃」,明未?在機電署註冊名單的電梯公司也在旁虎視眈眈這件肥豬肉呢!
朋友訴苦,說家中睡房近日發現臭蟲(床蝨),朋友想盡辦法也不能完全消滅,令朋友頭痛非常,更令朋友恨極的是「臭蟲為吸人血,簡直無孔不入,在吸血前又會先注入毒素進行麻痹,然後才大肆吸血。到發現被咬時,臭蟲已逃之夭夭,狡猾無比!」聽完,我有所領悟。
吳健華 (獅子山學會項目主任)